【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职称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著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有统一书号(ISBN)的统计或者相近专业著作(译著)1部以上;或者编写已投入使用的统计或者相关专业书籍1部以上(对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书籍、著作,不能作为研究成果);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本专业教材1部以上。
(二)独著或作为第①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发表统计论文或统计分析报告2篇以上,或在国外SSCI期刊上发表统计论文1篇以上。
(三)独著或作为第①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并在省级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奖的论文1篇以上(宣读论文需有会议有关文件证明;商业性质的获奖无效)或在统计调查研究和预测中撰写有较高水平的统计论文或统计分析报告2篇以上。
(四)独著或作为第①作者在省级内部刊物上发表统计分析报告、课题研究报告5篇以上。
(五)独著或作为第①作者在工作单位上一级统计部门门户网站或内部网站或本部门、本行业门户网站上发表统计论文、统计分析报告、课题研究报告8篇以上。
(六)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被自治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论文条件,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附录】
“主要编著者”:指参与写作的主编、副主编、排名前三名的著者或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达到全书三分之一的执笔人。
“专业刊物”:是指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刊物。
【评职称专著】
《工商管理**经济统计**》
《财务经济**统计**创新*》
《大数据**消费**分析》
《统计**应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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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仅三位作者 国内正规书号ISBN+CIP数据核字号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征集作者】
在广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从事统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其他符合评审范围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